昆明慈善·安宁市金方街道社区专项基金

备案编号:515301006787147288A24002

已筹款(含线下): ¥89246.30

已使用: ¥0.00

余额: ¥89246.30

其中:¥165872900元市防控指挥部正在研究使用方案,随后陆续公布;其他为当日捐赠资金商定协议中

爱心人次:127

拨付次数:0

项目有效时间:2023-09-01-2026-06-01

项目类型:助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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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基金的背景

根据昆明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下发的工作要点精神,2023年昆明市将在五区八县推进社区基金建设。《中国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具备公募备案的基金会可设置专项公益慈善基金;另外,根据昆明市推进慈善爱心驿站筹集社区公益基金经验和做法,拟定安宁市社区基金建设和运营方案。基于安宁市实际情况推进安宁市社区基金建设和基金筹集有如下的需求:一是根据昆明市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的要求,安宁市推进社区基金建设是在积极回应上级党委政府任务要求;二是撬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及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和基层建设是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基层治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等;三是通过社区基金筹集和运营,完善基层服务中财政保障不足及物资保障不足的问题。为推进昆明市基层治理、基层建设,有效回应基层治理社会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安宁市金方街道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向昆明市慈善总会申报设立“昆明慈善•安宁市金方街道社区专项基金”。

二、成立基金的意义

1. 解决社区居民的微小事物。以微基金解决社区居民间邻里事务,邻里间小事务。

2. 实现基层治理可持续。社区基金的建设协助社区基层治理解决物力、财力不足和解决不能持续的问题。

3. 社区治理队伍人才培育。社区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监管等环节都需要发动社区居民的参与;另外,社区基金可以用于基层骨干人才培育等。因此,社区基金建设有效培育基层骨干队伍。

4. 有效发挥公益慈善的作用。社区基金的建设和筹集,有效调动基层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真正发挥社会力量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三、基金的宗旨和用途

1. 为辖区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困境儿童、高龄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资金救助、物资帮助。

2. 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慈善公益人才培养和公益微创投。

3. 社区微治理、微改造、社区骨干培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4. 资助乡村振兴,社区环境治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慈善项目和志愿服务项目。

5. 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项目或活动。

四、社区专项基金使用形式

根据慈善法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委社工委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宁市金方街道各社区的实际需要,安宁市金方街道社区专项基金的使用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街道或社区以活动的形式申请社区基金的使用,采用报账制的形式,昆明市慈善总会负责款项拨付,最后街道或社区提交活动台账资料。

二是街道或者社区以项目委托第三方社工机构承接的形式,第三方机构写项目书,由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和昆明市慈善总会负责项目书审核,由慈善总会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至第三方机构,第三方项目实施结束提交相关项目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三是街道或者社区直接申请救助,救助对象提出申请,街道或者社区审核之后提交市慈善总会,资金直接拨付到救助对象银行账户。

五、资金使用比例和拨付形式

(一)社区专项基金使用占比

根据社区基金的使用用途,确定如下资金使用比例。

1. 行政管理费用:根据街道、昆明市社工联合会、昆明市慈善总会三方协议约定,昆明市慈善总会按照每进账一笔捐赠款收取3%的行政管理费用,不累计收取。

2. 困境人群救助。用于救助困境人群的资金约占总筹款金额的20%。

3. 社区治理服务。用于社区治理类、社区活动类项目或活动的资金约占总筹款金额的77%。

(二)社区基金使用形式及拨付形式

慈善总会根据街道社区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基金使用申请及相关资料,达到拨付条件的,于五个工作日之内拨付。

1. 街道或社区直接实施项目或开展活动。需提交项目(活动)方案、资金使用申请。项目(活动)费用在10000元以内一次性拨付。10000元以上的分两次拨付,按首款拨付40%;活动完成后提交相关资料(简报、签领表、活动资料),由街道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昆明市慈善总会申请拨付尾款即总费用的60%。

2. 委托第三方项目支持。需提交项目(活动)方案、资金使用申请。项目支持资金在10000元以内的分两次拨付,首款拨付项目资金的50%;项目结束后提交街道或社区签字盖章的末期报告及评估结果相关材料、台账资料、资金使用台账资料后,经街道社区基金管理委员审核相关台账资料,达到项目末期服务指标后,向昆明市慈善总会申请尾款即总费用的50%。10000元以上的分三次拨付,首款拨付项目资金的50%;项目中期,提交相关项目中期报告、台账资料、资金使用台账之后,经街道社区基金管理委员审核相关台账资料,达到项目中期服务指标后,向昆明市慈善总会申请中期款即总费用的30%;项目结束后提交街道或社区签字盖章的末期报告及评估结果相关材料、台账资料、资金使用台账资料后,经街道社区基金管理委员审核相关台账资料,达到项目末期服务指标后,向昆明市慈善总会申请尾款即总费用的20%。

3. 救助类资助形式。提交相关申请,经过街道、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申请提交至昆明市慈善总会,昆明市慈善总会对公拨付至救助对象银行卡。

六、基金来源

由街道联动下属社区进行筹款,资金来自于企业捐赠、社区居民捐赠、慈善爱心驿站运营定向捐赠等几种形式。

七、基金募集目标及时间

(一)募集目标金额:5万元。

(二)时间:2023年 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八、社区基金使用流程

1. 提出申请。街道社区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2. 审核拨付。由昆明市社会联合会会同昆明市慈善总会对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款项拨付。

3. 结项材料提交。活动或项目实施结束提交相关台账资料至昆明市慈善总会。

九、基金管理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总体负责基金的审核设立、基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督、监管,每月向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反馈社区专项基金收支情况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设立“昆明慈善•安宁市金方街道社区专项基金”委员会。

主任:廖源

执行主任:高凡

副主任:李丽

成员:昆明市慈善总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财务人员组成

(三)基金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高凡

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中国(云南)昆明市。

十、承诺

本基金以“取之于社区,用之于社区”的慈善理念及社区专项基金使用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善款专用、精准服务、自愿捐赠、接受监督的原则。我们将加强监管,公开透明的用好每一分钱,把善事办好,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满意!


项目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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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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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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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热线:财务部:0871—68323832 秘书处:0871—63821338 基金管理部:0871—63823827 电子邮箱:Kmcs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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