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基金的背景
无论社会怎么发展,总有些人群的某些状态处于平均线以下,这部分人群可以通过慈善事业分享发展的红利。
当前,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人们对心理健康的要求也相应提高。由于升学、就业、工作、生活、养老等压力,导致一些人的心理处于亚健康状态,特别是青少年与老年群体,不少人呈现出焦虑或抑郁状态,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社会功能发挥,影响了他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比如青少年,因长期高强度的学业压力以及人际关系处理不当等问题,导致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堪忧;而老年群体,从工作到生活都退居二线,价值感缺失、心理失衡而很容易罹患老年抑郁,加之部分老人养老金储备不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难以解决,需要社会资金方面的支持。
当人们的心理健康或者经济状况不佳时,他们的人生也仿佛蒙上了阴影,看不见生命的阳光,容易给自己或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面对这种局面,我们更需要做出一些积极的干预,比如,在心理上对他们予以支持,通过个体咨询、家庭咨询、团体咨询等形式,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重获生命的活力与阳光;对经济贫困的老幼群体,切切实实地给予他们物质或经济上的帮助;对家境困难而难以就学的孩子,帮助他们回到课堂,继续学业。
二、成立基金的意义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做好新时期慈善工作的指示精神,促进昆明市慈善事业发展,为构建美丽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让社会各界意识到这个社会还有一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群,呼吁社会关注,同时,号召募捐,让社会的力量来关注一老一小,扶老助幼,从改善心理健康状况、捐资助学、改善物质条件等方面帮助困境人群。
三、基金的宗旨和用途
宗旨:“改善特殊心理问题群体的心理状态、生存状态,关爱困境群体的生活状态,关注孩子的学习状态”。
用途:适时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对有需要的困境群体进行慈善救助、心理健康疏导、生活资助、帮助学龄期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等公益慈善救助。
四、基金救助或帮扶对象
(一)心理健康救助:因心理健康问题厌学、休学的学生;罹患心理疾病的青少年、老年群体;产后抑郁群体等需要心理健康救助的群体。
(二)助学救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困难救助: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事实孤儿;特困、低保、五保、重残等困境群体;其他生活困难的群体。
五、救助标准
(一)救助形式
1.心理健康救助。对受助人员实行购买服务补充的模式落实,提供医疗机构、机构托养和居家养老、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维护的补充。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其中一种服务。社区开具证明材料可作为相关辅助资料。
2.助学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学提供学业所必须的学杂费、生活费、生活物资等支持。
3.困难救助。为困境群体提供经济上的支持。
(二)救助标准
1.心理健康救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救援金额。
2.助学救助。每个救助对象每年最多可申请两次救助,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救助500--3500元(物资+现金)。
3.困难救助。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救助300--5000元(物资+现金)。
(三)救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
1、应当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不予支付的费用。
六、基金来源
(一)国内外自然人及企业法人机构、企业自身、民间机构、社会组织等的捐赠。
(二)拍卖、义卖捐赠物品所得的收入。
(三)基金增值收益。
(四)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统一接收公开募捐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昆明市慈善总会
开户账户:5300161543605100448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城东支行
七、基金募集目标及时间
(一)募集目标金额:100万元。
(二)时间:2024年4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八、剩余财产处理和最低执行标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2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或结项时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用于重大危机事件和灾害事件救助;困难救助;青少年、老人、妇女等的心理救援等公益慈善服务活动。
九、救助实施和比例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行政经费3%;
(二)基金管理办公室行政经费5 %、基金宣传2 %;
(三)用于救助公益项目90%。其中用于心里健康救助50%左右;助学救助和困难救助40%左右。
十、申报流程
(一)直接救助:需要救助的对象提出《昆明慈善·阳光仁爱专项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应证明资料,由社区/村委会或乡镇/街道盖章证明,昆明慈善·阳光仁爱专项基金委员会复核,提出救助意见,报昆明市慈善总会审定后对公直接拨付至救助对象银行卡;
(二)开展活动: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的基金使用方案报昆明市慈善总会宣传募捐部审核(基金管理部复核),行政办公室出具批复;基金管理部收到方案和批复后,填写统一格式的基金拨付审批表,财务部复核基金余额是否足够支付该项请求;审批流程完成后,财务部在规定时限内拨付救助;
(三)活动结束后基金管理委员会报活动总结至昆明市慈善总会宣传募捐部。
十一、基金管理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总体负责基金的审核设立、基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督、监管。
(二)设立“昆明慈善•阳光仁爱”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任:刘芳杏
执行主任:敬丽红
副主任:李丽
执行副主任:石迎华
成员由双方财务人员共同组成
办公室主要责任为发起、募集基金,参与基金日常运营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基金办公室可聘请顾问,可增补副主任及关联部门工作人员。
(三)基金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昆明欣卓立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敬丽红
职务:执行董事
手机号码:13577119671
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卫城蓝湾29栋一单元102室
十二、承诺
本基金以“改善特殊心理问题群体的心理状态、生存状态,关爱困境群体的生活状态,关注孩子的学习状态”为宗旨,按坚特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善款专用、精准帮扶、自愿捐赠、接受监督的原则。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一定范围内的网上募捐、公益义卖、义捐等形式多样的筹募活动,聚集社会爱心,实施慈善救助。我们将加强监管,公开透明地用好每一分钱,把善事办好,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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