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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基金的背景
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的生活充满温暖与希望,然而,在我们身边存在着这样一群特殊而脆弱的群体——精神障碍患者。他们因精神疾病的困扰,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许多家庭也因长期照顾患者而陷入经济困境。民政福利机构履行着保障“特困”“三无”“优抚”“110及救助”等精神病患者的救治职责,发挥着强基本、保底线的重要功能。民政福利机构的持续运营,离不开国家和省市各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同时也急需社会爱心公益力量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因此,通过设立“昆明慈善•心灵救助”公益基金,旨在汇聚社会各界的爱心与力量,共同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筹集资金来源、争取社会支持,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这个极弱势、极特殊的群体提供帮助,对书写更加和谐、包容、美好的社会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成立基金的意义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做好新时期慈善工作,教化全体公民人人知善、人人行善;动员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与慈善机构共同为国家保障体系做好补充,公开社会募捐,共同为第三次社会分配尽到慈善公益组织应尽的社会责任;实施“昆明慈善•心灵救助公益基金”,以慈善救助方式,助力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为促进昆明市慈善事业发展,为构建美丽和谐社会作出贡献。一是提高精神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慈善资金为精神卫生事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解决部分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无力支付生活、医疗、伙食等费用问题,满足患者多样化的需求。二是提升社会认知与参与度。基金通过组织公益活动、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问题的认知和理解,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有助于减少社会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偏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精神卫生福利事业的良好局面,让患者及家庭感受社会的温暖。
三、基金的宗旨和用途
宗旨:关心、关爱困难精神障碍患者,解决患者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医疗和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共治,推动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用途:主要用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按政策减免后,个人支付仍然有困难的治疗费用(含其他躯体疾病院外治疗费)和生活费。
四、基金救助或帮扶对象
基金救助或帮扶对象主要为昆明市精神病院救助的困难精神障碍患者。
五、救助标准
遵循“应助尽助”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救助政策。根据基金的用途提交各类活动方案,在方案中确定救助方式及相关标准。
六、基金来源
(一)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各类组织的捐赠。
(二)拍卖、义卖捐赠物品所得的收入。
(三)基金增值收益。
(四)核准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七、基金募集目标及时间
(一)募集目标金额:100万元。
(二)时间:2025年1月2日—2028年1月1日。
八、剩余财产处理和最低执行标准
本项目“最低可执行金额”为1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或结项时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用于昆明市慈善总会相同类别项目执行。
九、救助实施和比例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行政经费5%。
(二)基金管理办公室行政经费3%、基金宣传经费2%。
(三)用于救助公益项目90%。
十、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后的各项活动方案执行,或者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按照救助类型申请救助。符合昆明市慈善总会六项救助的按照救助办法申请。
十一、基金管理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总体负责基金的审核设立、基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督、监管。
(二)设立“昆明慈善•心灵救助公益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任:廖源(昆明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 熊伟 (昆明市精神病院财务科科长)
副主任:唐祥(昆明市慈善总会基金管理部部长)
执行副主任:郭春光(昆明市精神病院医务科科长)
成员由昆明慈善总会和昆明市精神病院财务人员共同组成。
办公室主要责任为发起、募集基金,参与基金日常运营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基金办公室可聘请顾问,可增补副主任及关联部门工作人员。
(三)基金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昆明市精神病院。负责人:杨雪梅。职务:党总支书记。手机号码:15969590085。
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冷水塘。
十二、承诺
本基金以“关心、关爱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慈善专项救助为宗旨,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善款专用、精准帮扶、自愿捐赠、接受监督的原则。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一定范围内的网上募捐、公益义卖、义捐等形式多样的筹募活动,聚集社会爱心。我们将加强监管,公开透明地用好每一分钱,把善事办好,让捐赠者放心,让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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