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备案编号:515301006787147288A25007

已筹款(含线下): ¥1152.00

已使用: ¥0.00

余额: ¥1152.00

其中:¥165872900元市防控指挥部正在研究使用方案,随后陆续公布;其他为当日捐赠资金商定协议中

爱心人次:16

拨付次数:0

项目有效时间:2025-09-16-2028-08-20

项目类型:助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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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

    已筹款:¥1152.00
  • 善行昆明・旅游慈善

    已筹款:¥962.91
  • 基本信息
  • 项目收支
  • 物资公示
  • 项目进展
  • 相关资讯

一、成立基金的背景

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承我国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为老弱病残、退役军人、失独失孤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同时,为应急救援、紧急救助、见义勇为人员提供法律保障,也能充分彰显地方党委政府对最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温暖。

二、成立基金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资助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满足社会治理需求,完善弱势群体法律保障体系。这既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符合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也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必然要求。

(二)意义

1. 弱势群体法律风险较高,他们因社会活动参与度低、法律意识薄弱,容易成为权益侵害的对象,且普遍缺乏证据留存能力,维权难度较大,亟需专业力量协助维权。目前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服务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需求。

2. 带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弥补公共预算不足。通过专项基金吸纳社会捐赠,可扩大服务覆盖面(如支付鉴定费用、补贴诉讼成本等);同时,借助基金统筹社会资源,优化与司法部门、律师协会等单位的跨部门协作。

、基金的宗旨用途和简介

(一)宗旨

以慈善利他为初心,以社会效应为导向,以法律为武器,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用途

1. 为孤、老、病、残、低收入群体、劳模、老党员、受表彰军人等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协助解决派出所、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案件;为见义勇为、应急救援从业人员提供法律保障。

2.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民众维权意识;开展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等提升法律从业人员在弱势群体法律保障方面的专项技能。

3. 对有法律援助需求且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困难救助。

4.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及项目。

(三)简介

“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致力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援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普法宣传培训,号召社会关注法律维权,弘扬社会正能量与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

、基金救助或帮扶对象

)孤、老、病、残、困、优抚对象见义勇为、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等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困境群体。

)有意愿服务于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及志愿者。

(三)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等活动或项目

(四)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及项目。

、救助标准

(一)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帮扶标准,一次性1000-10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案件确定(根据司法部门法律援助补助标准制定)。

(二)对有法律援助需求且生活困难的人群,给予一次性200-2000元生活救助金,或发放生活救助物资。

(三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或项目:根据专项基金的使用方向制定详细的活动或项目实施方案(含具体预算),提报昆明市慈善总会审批,获批后严格遵照执行。

、基金来源

国内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愿无偿捐赠的合法财产

、基金募集目标、时间及执行地

(一)募集目标金额:100万元。

()时间:2025年8月20日-2028年8月19日。

(三)执行地:云南省昆明市

八、剩余财产处理和最低执行标准

本基金“最低可执行金额”为2000元,若最终所募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或结项时善款少于“最低可执行金额”,善款的变更使用方向为用于昆明市慈善总会困难救助

九、基金实施

(一)计划实施比例(具体以实际为准)

1.昆明市慈善总会行政经费3%。

2.基金管理办公室行政经费5%、基金宣传2%。

3.弱势群体法律援助40%。

4.法律援助对象生活困难补助10%。

5.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或项目40%。

(二)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2025年8月-2025年10月)

项目开展:举办“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成立仪式;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向昆明市慈善总会捐赠法律援助公益服务,为有需求的群体开展服务;定期组织律所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沙龙活动,为专项基金筹集善款。

第二阶段(2025年11月-2028年3月)

开展法律援助;困难救助;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或项目。同时筹募善款。

第三阶段(2028年4月-2028年8月)

项目总结和结项。

(三)具体预算

序号

预算项目

占比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法律援助

40%

100

4000

400000


2

困难救助

10%

200

500

100000


3

普法活动、法律培训、研讨及其他活动或项目

40%

100

4000

400000


4

宣传费用

3%


30000

30000


5

项目管理费用

7%


70000

70000



合计


1000000


 

十、申报流程

(一)法律援助: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需提出《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应证明资料。由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提出援助意见及具体实施方案,经昆明市慈善总会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

(二)困难救助: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需提出《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救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应证明资料。由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提出救助意见,报昆明市慈善总会审定后,对公直接拨付至救助对象银行卡。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技能相关培训、研讨其他与法律援助相关的活动或项目:基金管理办公室需提出书面的活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活动或项目的目标、实施地点、内容、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经昆明市慈善总会审核批复后,严格按方案执行,基金余额足够且相关用款资料齐全后昆明市慈善总会拨付活动、项目用款。

(四)活动、项目结束后:需向昆明市慈善总会报送活动、项目的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明细、取得的成效、图片视频、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总结等资料。

十一、基金管理

(一)昆明市慈善总会总体负责基金的审核设立、基金的合规使用和监督、监管。

(二)设立“昆明慈善华度法律援助专项基金管理办公室

主任:刘芳杏(昆明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   

执行主任:王琦(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副主任:舒凤婷(昆明市慈善总会财务部部长)

李丽(昆明市慈善总会基金管理部部长)

执行副主任:沈军、张家会(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成员由双方财务人员共同组成。

办公室主要责任为发起、募集基金,参与基金日常运营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基金办公室可聘请顾问,可增补副主任及关联部门工作人员。

(三)基金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

代码:31530000431280710D

负责人:沈军

职务:主任     

手机号码:13759522540       

基金管理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黎明路118号4楼。                         

十二承诺

本基金“以慈善利他为初心,以社会效应为导向,以法律为武器,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遵纪守法、善款专用、精准帮扶、自愿捐赠、接受监督。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一定范围内的网上募捐、公益义卖、义捐等形式多样的筹募活动,聚集社会爱心。我们将加强监管,公开透明的用好每一分钱,把善事办好!



项目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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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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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条捐赠信息,0件物资

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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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讯

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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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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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慈善总会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2号(昆明市社会福利院内一号楼) 邮编:650051

捐款热线:财务部:0871—68323832 秘书处:0871—63821338 基金管理部:0871—63823827 电子邮箱:Kmcszh@163.com

滇ICP备110025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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